第7章与第13章破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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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第13章破产

无法偿还债务的人通常申请破产。第7章和第13章是未清偿债务的人通常提出的两种破产类型。

第7章的破产可以被视为“直接破产”,而第13章的破产可以被视为“重组破产”。

第七章破产涉及为清偿未偿债务而清算或出售个人财产。但是,清算过程也有局限性。例如,房屋受到“宅基地”保护。当您申请第7章破产时,您是在告诉世界,除了出售贵重物品外,您别无选择。这也是一个声明,您对任何将来的信用都不可靠。这意味着申请第七章破产的人将来可能很难获得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或信用卡。

第十三章破产是指在与债权人谈判以四到五年分期付款的方式之后对债务进行重组。备案第13章时,您不必担心失去宝贵的财产。唯一的事情是您可能需要为您和债权人之间达成的和解支付一些额外的钱。与第7章不同,在第13章申请破产时,信用评分不会受到影响,因为您不会失去任何有价值的财产。而且,您不是在向世界表明您没有偿还债务,而只是寻求一些重组。

通常,第13章申请破产要比第7章申请破产,因为这不会导致您宝贵的财产损失,也不会影响您的信用评分和未来的信用获取。

概括

1.第7章破产可以称为“直接破产”,而第13章则可以称为
“重组破产”。
2.第七章破产涉及清算或出售个人财产以清偿未偿债务。第十三章破产是指与债权人协商后的债务重组。这种重组导致在四到五年内分期还款。
3.在申请第7章破产时,您是在告诉世界,除了出售贵重物品外,您别无选择。这也是一个声明,您对任何将来的信用都不可靠。
4.与第7章破产不同,在申请第13章破产时,信用评分不会受到影响,因为您不会失去任何有价值的财产。

 

分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