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赎和销售权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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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赎与出售权

止赎是一项法律程序,在该程序中,贷方获得法院命令以终止借款人对财产或抵押资产的权利(通常由于违约而导致的权利),并通过出售财产收回债务。出售权是一项条款,通常会在执行贷款时订立在协议中,该条款赋予放款人在借款人违约的情况下对财产进行处分的权利,而无需为此而获得特定的法院命令。

止赎只能在贷方获得特定法院命令以终止借款人的赎回权之后才能进行。赎回权是借款人的权利,这意味着借款人可以偿还归还贷方的全部款项并保留其财产。贷方通常会将该财产放下并对其进行公开拍卖以收回其债务。拍卖将在法院或其指定人员的监督下进行。贷款协议中包含的“销售权力”条款还将指定可能触发该条款的违约类型和数量。该条款既不需要特定的法院命令,也不需要法院的监督来执行收回和随后的拍卖。

但是,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以回赎权来解释的方式有所不同。在印度这样的地方,该术语是指借款人打算在期限届满之前通过预付到期的余额来关闭贷款。销售力一词通常在任何地方都以相同的方式解释。

总结
1.止赎是抵押人获得法院命令的一种程序,在发生违约的情况下,借贷人他可以处置借款人的抵押资产。出售权是在贷款协议中插入的一个条款,借以该条款,在发生违约的情况下,贷方可以处置借款人的抵押财产。
2.在丧失抵押品赎回权后,任何拍卖或出售都只能在法院的监督下进行,而在《出售权》中,可以在没有法院干预的情况下进行。
3.在世界不同地区,丧失抵押品赎回权一词的解释不同,而销售力一词通常保持相同的含义。

分博士